一、入區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基金政策
外來投資入區企業新增建設用地,土地出讓金中本級政府收益部分,主要用于企業及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。其中,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-1億元的,按70/平方米予以扶持;固定資產在1億元以上的,按80/平方米予以扶持。
二、入區企業成長性永久扶持激勵政策
凡外商來我市獨資創辦生產加工型企業,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的,開發區比照企業上繳的增值稅、營業稅和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年度相應比例扶持企業。其中,前3年按留成部分的80%扶持,4-6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%;7-9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20%扶持;9年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10%扶持。凡外商在開發區興建商貿物流型企業,比照企業所繳納稅金的35%予以扶持,期限為3年。
三、入區企業配套公共設施平臺共用政策
入區企業共享開發區內的外商服務中心,現代物流中心,安全監管中心、職工生活中心、新聞媒介中心和交通乘務中心等載體平臺。企業職工享受與安達市民就醫、子女入學同等待遇,企業法人子女入學義務教育期間有優先擇校權。
四、入區企業發展全程代辦服務政策
對固定資產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,市委、市政府將確定一名市級領導重點包扶,開發區確定一名副職、招商單位確定一名領導全程跟蹤服務。
五、入區企業發展環境特殊保護政策
凡入區企業均作為重點保護對象。若投資者舉報職能部門存在亂收費、亂罰款、亂攤派等行為,經查屬實的,將予以嚴肅處理。
六、入區企業異地項目稅收分成政策
由綏化市其他市(縣)、區引入安達開發區內建設的項目,實行兩地共同經營,企業稅收我市與招商市縣按3:7比例分成。
七、入區企業稅收特殊貢獻獎勵法人政策
入區企業年上繳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,給予法人政府專項資金獎勵。
八、入區企業土地使用稅扶持政策
入區企業實繳稅額超過該企業上繳土地使用稅額的,開發區參照企業所繳納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超出4元以外的部分扶持企業。綜合稅收不超過土地使用稅的不享受獎勵政策。
九、入區企業收費優惠政策
對入區企業,建設期間免收本級政府事權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;政府基金、經營性收費按下限收取。同時,執行哈大齊工業走廊內新建、擴建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事業型服務“零收費”。
十、入區企業爭取產業項目、融資上市專項獎勵政策
企業自行爭取到國家、省專項資金的,企業成功上市融資的,企業對財政有特殊貢獻的,或大企業財團對園區整體開發建設的,采取“一事一議”方式給予企業財稅、水電等特殊政策扶持。